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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学院设计艺术分院重要通知
作者:厦门南洋学院设计艺术分院 来源:厦门南洋学院设计艺术分院 阅读: 更新:2007-8-20 17:23:53

 

南洋学院设计艺术分院重要通知

 

设计艺术分院的各位老师、同学:

因厦门华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严重违约,总院已终止与该公司的合作办学,将设计艺术分院收回总院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厦门南洋学院设计艺术分院2007年秋季开学时间为:200796日,艺术分院的校址仍设在金尚校区。

2、厦门南洋学院设计艺术分院2005级、2006级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时间为95日,交费地点仍为厦门南洋学院金尚校区。

3、为了保护厦门南洋学院设计艺术分院学生的合法权益,设计艺术分院学生的返校报到注册管理由总院学工处负责。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下:

  (对外合作处处长,电话5081066

何卫华 (院长助理兼学工处处长,电话8894395

学院提醒设计艺术分院的全体同学遵守以上规定,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被原设计艺术分院的个别老师所误导,他们已不再具有南洋学院设计艺术分院老师的身份,总院以外的任何校区也都没有获得总院和教育部门的认可,属于违法办学。

厦门南洋学院的全体师生期盼着新学期的开始,设计艺术分院的新生也期待着和他们的学长在厦门南洋的沃土上茁壮成长,我们热烈欢迎设计艺术分院0506级同学们到总院学习!

 

祝暑期愉快!

 

厦门南洋学院设计艺术分院办公室

200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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