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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厦门市教育局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 阅读: 更新:2008-7-10 10:40:01

关于加强期末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文件
厦教局办〔2008〕163号
 
厦门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期末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期末已到,暑期将至,为了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期末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2008]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树立积极的安全观、全面的预防观、主动的协调观,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二、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安全和法制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深入的安全教育。放假前要开好"三会"(家长会、学校大会、班会),按照"教育五不漏"(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部位、不漏一个班级、不漏一个学生、不漏一个家庭)的要求,全面开展防范溺水、用电安全、用火用气安全、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和防拐防骗等安全教育,教育孩子远离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教育学生要"三遵五不"(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不到营业性舞厅、酒吧、音乐茶座及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不看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不涉毒等)。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有关要求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长配合教育和管理,并取得回执。
三、要加大力度,确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在前一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上,结合"安全隐患我发现"活动,在放假前对校园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一轮全面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利用假期认真组织整改。特别是校车,要利用暑期进行检测、维护,保证车况良好。
四、要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做好学校防汛抗台风、防自然灾害等各项防范工作。
五、组织集体活动,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假期不组织学生跨市活动,不组织学生到汛区开展实习、军训、社会实践、夏令营等集体活动。台风期间,凡在台风可能活动的区域范围内,要立即停止室外集体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学生的安全。
六、坚持假期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暑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的责任要求,假期值班安排表在放假3天前报教育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人员要建立24小时巡逻制度,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严格落实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凡瞒报、漏报、迟报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奥运会举办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即每天16时前向我局值班室或应急系统报告当天学校情况。
七、针对学生暑期安全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的实际,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社区、家长的联系,倡导全社会保护青少年生命安全,从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共同监督,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一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在江河湖海边、水塘边、水库边、建筑坑、洞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以及在溺水事故多发地点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三要联合共青团、少先队、社区等单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四要加强家校联系,争取家长密切配合,通过告家长书、家校联系卡、家访等多种形式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确保广大学生过一个安全、健康、有意义的暑假。
 
 
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暑期  安全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省未保办、市安委会、市综治办、市公安局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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